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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模糊了生产这一空间概念?|列斐伏尔|空间的生产|选译

星丛共通体| 院外 2022-10-03



编者按|


20世纪70年代前后,列斐伏尔撰写了一系列关于空间与城市问题的著作。其中,出版于1974年的《空间的生产》集中了他对都市和空间问题的最重要的思考,堪称其空间研究的集大成之作。M.Hays曾经在他编辑的文集Architecture Theory since 1968中节选了该书第二章节的一部分,之前院外推送过第一部分。其中,列斐伏尔分析了空间何以有“空间史”?他认为可以从包豪斯的划时代性历史中作用中发现,这不仅仅是在真实的语境中确定一个空间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它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整体的空间概念”……紧接着他将视角延伸到那些为空间理论发展史作出过贡献的评论者,指出“他们只是预言到了这种历史,却没有着手去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他们揭示了抽象与视觉的正在增长着的优势,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揭橥了‘视觉逻辑’的起源与意义——亦即揭开了包含在这个‘逻辑’之中的‘策略’”,存在着这样一种事实,即任何诸如此类的特殊逻辑从来都只是某个策略的一个遮人耳目的名称而已——反转了社会空间的“空间史”。


本章共15节。第1-6节,论证社会空间理论的实质与社会生产相关。第8-10节,论述空间与历史/时间的关系问题。第11-14节,回应结构主义空间理论,阐释空间与形式-结构-功能的关系问题。第15节,提出两种空间类型:取用型的与支配型的空间。经国内第一份译本(未出版)的译者授权,院外本次接着推送第二章“社会空间”第11节的后半部分。列斐伏尔在前半部分里继续针对空间与话语之间的关系推进着自己的批判,指出应当让空间重返物质生产,并作为被积累的知识的结晶,重新加入到在更高层次上加以思考的生产过程;最终,它回到这样一种最为自由的创造过程——这就是表意的过程,其中包括“自由王国的种子”。理论的工作完全有能力追踪到它们的发源地,也就是说它们的生产的起源。由此,社会的空间不是向自然空间打上标记而成的产物,也不是留在上面的一个痕迹。其中,科学与技术以及抽象将“人造的”空间看作是某些对象物,对天作之合的“自然化”空间的祛自然式的或祛自然化所产生的结果,而忽视了社会空间及其历史性起源的多样性,将所有这些空间都简化还原成抽象化的共同特性。恰恰相反,自然与城市的空间如果是任何一种物的话,它们向来已经是被“过度地涂画过了”的草图,乱七八糟且自相矛盾。人们在这里遭遇到的不只是种种符号代码,而且是处于各种习俗、意图与秩序的语境之下的向导,空间所表示的意义确实有,也确实没有——这就要求我们回到权力问题上。院外之后还将陆续推出M.Hays节选部分的译稿。



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

是什么模糊了生产这一空间概念?|《空间的生产》选译|1974

本文5500字以内|接上期


现在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尼采的一篇关于语言问题的文本,这篇富有创意的文字写于1873年。尼采更多的是作为一个语义学家而不是哲学家,一个语言的热爱者,因为他是作为一个诗人来接近它们的,并提出了两个概念,两个曾经是古典中的、但已经被庸俗化的概念:隐喻(metaphor)与转喻(metonymy)。对于现代语言学派来说,它们受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的启迪,这两种说话的修辞手法已经超出了原初语言的范围;换言之,它们已经超出了话语的第一个层次。这与希腊语的前缀词meta-(元-,也译“事后的”——中译者注)的意义相一致的:隐喻与转喻是元语言的一部分——它们属于第二层次的语言。

 

在尼采的思想中(从今天角度来看,它必定非常不同于它刚刚出现时的那个世纪之交)[1],“元-”被一种非常极端的方式来理解。隐喻与转喻在这里表现为一种最朴实简单层次的语言:对于尼采-考夫曼来说,语言总是已经是隐喻的与转喻的,尽管如此,考夫曼还是似乎认为这些手法只适用于概念[2]。词语本身超越了直接性,超越了可感知性——这就是说超越了感觉印象与感性刺激的混沌状态。当这种混沌状态被一种想象、一种听得见的表象、一种词汇和一个概念所取代时,它便经受了一次变形。口头语言的词汇直接就是对事物的隐喻[3]。概念是在对本来并不同一的事物进行同一化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即它是一种转译或转喻。我们把语言看作是一种精确工具和积聚真理的结构。事实上,在尼采看来,它是“一群活动着的隐喻、转喻和万物拟人法,也就是一大堆已经被诗意地和修辞地强化、转移和修饰的人类关系,它们在长时间使用后,对一个民族来说俨然已经成为固定的、信条化的和有约束力的。”[4]用更现代的措辞来说,行动的语言总体上要比语言或话语更为重要;言说要比语言体系更具有创造性——更不用说比书写语言或阅读语言更具有创造性了。行动的语言与口头文字是有创造力的。它们让那些像磨光了压花的古币一般的符号与概念重新焕发出生命力。但到底什么是“修辞的手法”(figures of speech)呢?它就是隐喻、换喻和变形的发明、唤起、转译或流露吗?现实可以立足于想象力吗?世界是由一位曾经的诗人或舞者的上帝所创造的吗?答案——至少就社会范围而论——肯定是否定的。事实上,它是一个“金字塔式”的秩序、从而是阶层和阶级的世界、法律与特权的世界、等级与强制的世界,这个世界与当下的世界相对峙,它给人以这样一个首要的印象“它更稳定、普适、广为人知和人性化,因而就造成了一个发号施令和必须服从的世界[5]”。一个社会就是一个概念、形式和法律的空间与建筑结构,它把抽象真理强加给感觉的、身体的、还有希望的和欲望的现实之上。


尼采在他的哲学(或元哲学的)以及诗学的著作中的几个地方强调,在隐喻与转喻构造抽象思想过程中,可视觉性方面起着主导作用:观念、视野、启蒙与暗淡、面纱、透视、心灵之眼、精神之监督、“智慧的阳光”,等等。这就是尼采的伟大发现之一(使用另外一种可视性隐喻)。他指出了视觉如何在经过历史过程之后不断地从先前的思想要素中与活动中获得其他意义(例如,聆听的官能与听的行为或者手与“抓”、“掌握”等的意志行为)。迄今为止,这种趋势已经发展到如此之地步,嗅觉、味觉,还有触觉等几乎已经完全被视觉所吞并或吸收。这种情形同样在性经验以及欲望中出现(因为它们以渴望[Sehnsucht]这种被扭曲了的形式而存活下来)。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语言的前指替代方面(anaphorical aspect)的出现,它既包含着隐喻也包含换喻。



[1]即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中译者注。

[2]参看S.Kofmann,La metaphore nietzscheenne(Paris:Poyot,1972).——原注

[3]Nietzsche,Philosophenbuch,p.179.——原注(中译文参看尼采:《哲学与真理——尼采1872-1876年笔记选》,田立年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0页。——中译者注。)

[4]弗里德里希·尼采:《真理与谎言之非道德论》(1873),载瓦尔特·考夫曼编译:The Potable Nietzsche(New York:Viking,1954),pp.46-7.——原注(中译文参看尼采:《哲学与真理——尼采1872-1876年笔记选》,田立年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6页。——中译者注)

[5]Nietzsche,Philosophenbuch,p.185.——原注(中译文参看尼采:《哲学与真理——尼采1872-1876年笔记选》,田立年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页。——中译者注。)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隐喻与转喻本不是修辞手法(figures of speech),至少在起初时并非如此。它们是变成为修辞手法的。实质上它们是行为。诸如此类的行为完成了什么?确切地说,它们是解码的行为,是从深层中产生出来的,它们所解译出来的并不是已有的东西(what is there),而是可说的东西(what is sayable),是敏感性的形象(what is susceptible of figuration)——简而言之是语言。言说的活动、行动中的语言、话语的活动,这些活动说得更恰当一些,这些可以被称作是“隐喻化的”与转喻化的行动都是有其来源的。这些过程的出发点是什么?是身体的被变型。难道说空间表象与表征性空间,利用这样一些“修辞”而使空间领域已经达到了“中立化”的地步吗?不,或者说不仅仅如此。因为它们也倾向于将空间抽象蒸发,使其消散瓦解,从而使其处于一片明亮与透明的境界之中(视觉的与几何学意义上的)。


第二、这些程式还包括位移,从而还有转移与转换。在身体之外,在印象与情感之外,在生命与感觉的领域之外,在快乐与痛苦的彼岸,存在着一些具有独特性与链接式的统一体的领域,还有符号与词语的领域,简而言之——即抽象物的领域。隐喻化与转喻化是符号的决定性特征。它是一种“超越”,但也是一个近邻者,它创造出巨大的遥远的幻觉。虽然“修辞”手法表达得很充分,但它们被忽视了,被搁在一边,甚至在周围加上更多的括号。


第三、主张有一种隐喻的和转喻的逻辑,这也许是一种合法的说法,因为这些“修辞手法”带来了连贯的与链接式的话语形式,这一点与逻辑形式相类似,但首先是因为它们在自发性的生活之上建立起来了一种精神的与社会的建筑。在话语中,如同在社会与空间的知觉中,存在着一个既在构成要素之间、也在部分与整体之间连续不断地和来回重复的运动。


第四、这场巨大的运动具有着无数的联接:一方面是与理性,与逻格斯,与理性化相关的,是以类比和演绎为手法的推理;另一方面与社会结构相关,是社会结构反过来与政治结构联系在一起——即与权力联系在一起。因此出现了不断增长的视觉的、可见性的与可读性的(即被书写的与书写的)霸权。所有这些要素——这些形式、功能与结构——都有其复杂的空间性相互关联,它们能够得到分析与解释。


因此,即便说有种种拜物教(诸如视觉的、知性的与抽象空间的拜物教),并且如果说有种种迷恋症(诸如对已经消失的、却被/或者被重新发现的自然空间的迷恋,对绝对的政治性的或宗教性的空间的迷恋,或者对那些已经转交给色情欲望或死神的空间的迷恋),那么理论也完全有能力追踪到它们的发源地,也就是说它们的生产的起源。


……

是什么模糊了生产这个有关于空间的概念呢?我们已经充分地注意到了绝对知识论的支持者们与新教条主义者们,这里没有必要再进一步考察他们有关认识论领域或基础,以及认识论的空间等问题的言论。我们前面已经看到他们是如何将社会归结为精神,以及如何将实践归结为思想的,与此同时,又如何把私有财产法扩张到知识论的名义下。我还没有着手处理这样一些问题,即把空间的概念与符号学所衍生的概念混为一谈,特别是认为社会的空间无非是向自然空间打上标记而成的产物,是留在上面的一个痕迹。




虽然符号学家们使用了像标志、标记与踪迹这样一些概念,但这并不真的就是由此而起源的。而像其他的人类学家们对这些概念则使用得更早。符号学的使用更强调的是意义:标记据说是表意的,是某个体系的一部分,是允许编码与解码的。空间可以用自然性物质来标志,例如动物对气味的利用或人类群体对视觉或听觉指示器的利用;或者,空间可以用抽象物作标志,即利用话语、符码。空间于是便获得了象征性的价值。从这点上来看,符号一直体现出某种情感的投资,一种有效的责令(惧怕与吸引等等),比方说,它被存放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此后便作为每个人的利益的“代表”。事实上,早期的农业与游牧社会并不知道实际与象征物之间分裂这回事儿。只是到了很久以后,这种被察觉到的区别才得到了分析与思考。把这两个领域分开,这就使得“自然的”象征具有不可理解性,同样地实践也被作为一个不具有抽象能力的社会实践来描绘。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要问,只要这种标记与象征化尚是与空间相联系的唯一方式,如果那样的话,人们是否可以恰当地讨论空间的生产问题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得不是:迄今为止尚不可以,即使是流动着与活动着的生命体,就像一只蜘蛛结网那样,可以说已经不仅在延长其知觉,而且在扩展其空间了。如果并且就生产的发生的程度而言,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限定在标志、符码和象征上,并且它们也不会对它们赖以确立的物质现实产生重要的影响。尽管地球会变成大地母亲,生命的摇篮,一块象征着性活动的耕耘田地或者一座坟墓,但它仍然还是大地。


应当注意到,这种构成了特殊地方标志的活动类型,并通过作标记或点烟火作为指引路线的作法,只是非常早期社会组织的特征。在这些原始阶段,猎人与渔民以及牧民及其牧群的旅行路线,是被标记出来的;由路上的,而在地方(topoi)(那些逐渐变成了约定俗称的地方[lieux-dits],或者如此等等那些“被叫出来的地方”),只要在这些地方手旁没有像树林或灌木这些自然标志,那就用岩石或圆锥形石堆等作标记物而标示出来。这些自然的空间只是被人们横穿过几次。社会劳动从根本上说很少影响到它们。随后,标记与象征化会变得比较个性化或有游戏性程式,就如同一个儿童如何识别自己的角落是因为事后留下某些痕迹会给自己带来几分乐趣一样。


符号学家们的这种错误观念导致了相反的对立面,但却补充了这样一种观念,即认为“人造的”空间无非是对某些对象物,即对天作之合的“自然化”空间的祛自然式的或祛自然化所产生的结果。什么样的力量能够为这一切负责呢?其中明显的力量之一就是科学与技术,以及抽象。与这种观点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它有意地忽视了社会空间及其历史性起源的多样性,而将所有这些空间都简化还原成抽象化的共同特性(当然了,抽象是所有构思性活动包括知识在内的固有本质!)。


符号学也是这样一种主张的渊源,即以为空间是一件很便于“阅读”的对象物,因而是一种合法的实践(阅读/书写)对象物。城市的空间据说是体现了一种话语,一种语言[6]。


我们能弄明白“‘阅读’一种空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既能又否。说“能”,是因为我们可以想象有这样的解译与解码的“读者”和这样一位“叙说者”,他通过把自己的思想转译成一种话语而达到自我表达。说“不能”,是因为社会空间决不能够和一页白纸相提并论,像一张白纸那样任人乱涂乱画(问题是被谁来画呢?)。自然与城市的空间如果是任何一种物的话,它们向来已经是被“过度地涂画过了”:那里的一些事物都有像是一幅草图,被画得是乱七八糟和自相矛盾的。我们在这里遭遇到的不单单是种种符号代码,而且是各种各样的向导:五花八门的与交错重叠的引导介绍。这里我们如果确实能够发现有什么被书写过的文本,那它也是处于各种习俗、意图与秩序(这是相对于社会的混乱无序而言的社会秩序)的语境之下。这种空间所表示的意义是无可争辩的。但它所表示的意义确实有也确实没有——这就要求我们回到权力问题上。权力的讯息从来都是被搞得十分含混的——并且都是费尽心机地有意而为之的。掩饰是任何来自于权力的信息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于是空间实际上“说话”了,但它确实什么也没有告诉。它首先是禁忌。它的存在方式,它的实际性的“现实”(包括其形式)根本地不同于某些被书写出来的比如一本书中的现实(或此在)。空间既是结果也是原因,既是产品也是生产者;它也是一个赌注,作为某些特殊的计谋的一部分而表现出来的筹划与行动的策源地,从而也是未来赌博的目标——这场赌博如果是从来不会完结的话,那便是拼凑的。



[6]参看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发表在《当今的建筑》第132和153期上的文章(Architecture d'aujord'hui,nos 132 and 153)。——原注(中译文可参看巴特:“符号学与城市规划”等,载罗兰·巴特:《符号学历险》,李幼蒸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9页及以下内容。——中译者注)




文|列斐伏尔    

译|刘怀玉

责编|PLUS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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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了社会空间的“空间史”

列斐伏尔《空间的生产》选译
我们该把哪一时刻称作是空间及其生产的意识觉醒与出现的契机呢:何时与何地,为何与如何,这样一种被忽视的知识与被误解了的现实才开始得到人们的承认呢?这种发生的方式实际上是可以确定下来的:我们可以从包豪斯的划时代性历史中作用中发现这一点。对于包豪斯运动来说,这不仅仅是在真实的语境中确定一个空间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它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整体的空间概念……他们只是预言到了这种历史,却没有着手去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他们揭示了抽象与视觉的正在增长着的优势,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揭橥了“视觉逻辑”的起源与意义——亦即揭开了包含在这个“逻辑”之中的“策略”。

它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任何诸如此类的特殊‘逻辑’从来都只是某个策略的一个遮人耳目的名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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